西藏的煙供粗分二類,一類為燃焚諸藥、香、珍寶為煙作為供養之「桑」(藏音),及以燃燒諸食生煙作為供施之「餗」(藏音)。
此處不取「素」字而用較生僻之「餗」字為準,原因有二:
1.餗的煙供作法依對象材料有分葷、素二種,譯「素」字則顧此失彼,二者勢必混亂難辨。
2.漢字「餗」字為鼎中之食物,本法原即燒鼎(皿)中食物成煙作供施,無論就音義二者均更為貼近藏義。故乃用之。
餗煙供之主要對象為羅剎、藥叉、乾闥婆等一類非人及中有眾生,對於較平和之非人及中有飄遊無依之有情,以三白三甜等食物為祀祭燃煙供施為餗素供,若較凶猛暴厲者則更添少許血肉脂等級成葷餗供。
本法目的乃以悲心利他布施為宗,當然仍有以布施而求開解我人有心或無心中與非人鬼神等所結冤結及償還業債之用意。
在西藏風俗中,尤其施食於新亡四十九日內僅能以食物氣味而食之中有有情及小兒夜啼不止時多修此法迴之。
本軌作者郭倉巴為竹巴噶舉上支傳承大師,章巴嘉熱高足,以苦修聞名,竹巴噶舉派之初傳中,其師佔舉足輕重之地位,居功厥偉。
郭倉巴
法護(曾慶忠)
大藏文化
2009年6月(二版2刷)
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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